活動地點:忠孝館11F 點數查詢機旁
活動期間於<忠孝館>全館單日消費累積滿5,000元(含)以上,即可持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及同卡號
消費發票過卡兌換各等級好禮,還可參加抽獎,頭獎備有『台北-東京或台北-大阪單人來回機票』壹份,
贈品共限量1,000份,抽獎隨贈品抽完即結束。
(活動期間每人/每卡/每壹身分證字號限兌換壹次,僅可擇壹門檻做兌換,消費金額恕不累積兌換;
抽獎活動僅限抽壹次(消費滿5,000元(含)即可參加抽獎),活動隨贈品送完為止)
5,000元 2選1 --和風碗筷組(限量2,000份) 或快樂購卡點數80點
15,000元 2選1--品茗茶器6入組(限量350份) 或快樂購卡點數240點
30,000元 2選1--高級日式碗盤組(限量200份) 或快樂購卡點數480點
注意事項:
1.僅限<忠孝館>發票,其他館別發票恕無法累積兌換。
2.贈品數量有限,若任壹項贈品兌換完畢,則以同等值贈品贈送或請挑選同門檻其他贈品。
3.二、三聯手寫發票、三聯式收銀機發票恕無法參加贈獎活動,煩請顧客先持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兌換,再行換開發票。
4.已兌換之發票/電子發票專用銷貨明細,蓋章後恕不再重新累計兌換。兌換過之贈品不得與其他發票再合併兌換。
5.禮換單(無)之發票金額、購買禮券之禮券發售證明書、購買商品券及菸品之發票及使用抵用券消費之金額不列入計算,恕無法參加本公司舉辦之任何贈獎活動,亦無法累積快樂購卡點數。
6.各等級贈品之外型、尺寸及顏色,依現場實物為準,圖片僅供參考(贈品不含拍攝道具)。贈品恕無法兌換現金或轉換其他商品。
7.活動期間內發票/電子發票專用銷貨明細遺失,恕無法參加本公司所舉辦之贈獎活動。
8.如欲退貨,請攜帶「消費發票/電子發票專用銷貨明細」及「已兌換之贈品」至原購買專櫃辦理,若贈品已使(食)用請依市價購回。
9.兌換各等級之快樂購卡點數,將於2013/11/10(日)前入點。
*抽獎活動之機會中獎者依稅法規定申報所得,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5元(含)以上,外籍人士(住滿183天者)需先代繳10%稅款,外籍人士(未住滿)183天者)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20%稅款。
*凡機會中獎者1,001(含)以上,本公司依稅法規定將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給中獎人。
*機票票券使用規範與限制以現場公告及票券上使用說明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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